日本創業
日本公司设立形式全面解读
-0001-11-30
本文对日本公司设立形式进行全面解读,希望对有意创业的人士有所帮助。在公司设立时候必须要确定公司的设立形式,在日本公司设立的形式大体分四种,株式会社、合同会社、合名会社以及合资会社。此外,近年来个人事业主形态的经营方式也有增加的趋势。这么多种公司的形式,自己开设公司的时候应该怎么选择呢?很多人都对此有疑问,本文就上述提到的这些公司形式做出全面解读。
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是发行株式(股票),公司运营的资金来自出资者(株主或股东)。经营的收益以配当金或者株主优待的方式返还给出资者。
株式会社有以下优点
●股票如果公开的话,则进行资金调配比较容易
●即使一个人也可以设立
●作为企业的形式,信赖度较高
●企业破产时风险可以减轻(有限责任)
●有各种税收优惠
不过株式会社也有以下缺点
●设立、决算公告、股东变更的时候会发生费用
●每年的决算书需要公开
●股东任期有限制,最长十年必须改选
那么合同会社是什么样子的呢?这种公司形式是在2006年日本新会社法的制定下诞生的新形式公司,由出资者全员作为公司职员来运营公司。也就是说合同会社中,出资者和经营者是一致的。此外,与株式会社不同的是,合同会社的损益分配与出资额没有关联,可以自由分配。
与株式会社比较而言合同会社有以下优点
●设立费用和运营费用比较低
●同样具有各种税收优惠
●损益分配自由
●决策者任期没有限制
●决算书不需要公开
可见,与株式会社比较起来,合同会社起步和运营都比较容易,并且与合名会社及合资会社比较看,合同会社也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也可以回避一定的风险。
不过,合同会社也有缺点
●社会认知度较低
●因为损益分配没有固定要求,容易引起争执
●不可以上市,需要更好的考虑资金的调配问题
下面介绍一下合名会社与合资会社。合同会社由多名个人事业主共同经营,在公司运营上负有无限责任。合资会社则是由运营公司且负有无限责任的社员与仅提供资本金并仅负有限责任的社员联合运行的公司形式。是公司运营和资金提供进行区分的公司形式。
下面概括一下两者的优缺点
●合名会社与合资会社的优点有
●设立费用和运营费用较低
●没有资本金制度,出资可以仅仅使用实物资产
●设立时的手续简单
●只要不违反会设法,可以自由确定定款的内容
●决算书不需要公开
可见合名会社与合资会社最大的特点就是自由经营,责任自负。
合名会社与合资会社的缺点
●因为时无限责任,所以破产时会产生较大风险
●合资会社的成员最少为2人
●公司成员的个人资产也与公司信用捆绑
●公司成员之间的协调性对公司运营有很大影响
可见合名会社与合资会社这两种形式中,公司成员与公司的命运是一体化的,个人的信用度对公司的信用度有很大影响。
个人事业主是什么,他与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事业主指不设立公司,是不具有法人性质的个人经营着。主要优点是不需要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矩,可以自由经营。比如,不需要设立资金,管理者的选定和决算书都不需要公开。其缺点是不享有税金方面的优惠,破产的时候面临的风险无法减轻,而且社会信用度远远不能和公司相比。